為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地方性法規的制度設計更加合理、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10月23日上午,《山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聽證會在濟南市歷下區大明湖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舉行。食品生產加工、倉儲等各環節從業人員,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家學者,省直有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社區居民代表等20名陳述人,聚焦網絡食品交易、食品配送等熱點展開交流。
食品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出現了網絡平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品信息化追溯等新情況,為此,條例草案修改稿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遵守相關規定,例如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等。山東建筑大學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物聯網工程教研室主任李明建議,條例應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建立食品安全檢查、投訴舉報處理以及食品安全評價制度,并在網絡上公布評價制度和結果。
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是全鏈條、全過程的系統工程。其中,食品存儲、配送環節愈發受關注。山東高盛物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桂棟認為,條例草案修改稿明確且全面地規定了食品貯存和運輸的各項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作為一名從事食品存儲、運輸的物流從業者,他建議,在條例中考慮增加對食品貯存、運輸全鏈條的監管規定,以強化食品安全的全面保障。要求貯存和運輸的企業應向全省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務平臺和消費者公開食品貯存和運輸的具體信息,這將有助于建立消費者的信心,并增強食品供應鏈的透明度。
記者注意到,有4名陳述人來自“一老一小”食品安全領域。條例草案修改稿對學校、托幼機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提出了建立并執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要求。
山東大學食品安全總監劉士強表示,基于自身工作實踐,他認為相關條款的可操作性較強。他建議,將“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原則上實行自主經營,建立以學校為運營主體、引進優質餐飲企業提供專業化勞務服務的新型自主經營模式”納入條例,并規定采取委托、承包經營的集中用餐單位,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雙方食品經營許可證。除配送盛裝物標注必要信息外,條例還應明確集中用餐配送單位應當配備具有行程軌跡、實時定位、貨倉溫度監視和車載視頻監控等追溯功能的配送車輛。
濟南市歷山雙語學校主任陳娜是一名九年一貫制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她分享說,米、面、油、肉等通過統一配送或者定點采購入校,這有效降低了采購成本、提高采購質量,從源頭上保障了優質安全、價格合理的食材輸入學校食堂。她建議,條例明確,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對統一配送或者定點采購單位,從產品質量安全、供方服務質量、貨品價格等方面進行追蹤考核,優勝劣汰、優中再選優。濟南高新區東城逸家幼兒園、玉蘭花園幼兒園、中垠雅苑幼兒園總園長黃冬梅認為,條例草案修改稿為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工作中提供了依據、規范和標準,更明確了工作紅線和底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實踐性。
“由于身體機能下降,老年人對食品安全的要求更高。作為重要社會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必須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大明湖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負責人趙煦建議,條例應對養老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采購、貯存、配送等方面進一步明確要求和實施規范,便于貫徹落實。(來源:大眾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