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行近4年后,證券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的規范迎來修訂。
9月2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發布《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范 (2023年修訂)》(下稱“修訂版規范”),意在加強對證券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自律管理,促進證券研究業務健康發展。修訂版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9年10月發布的《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范》同時廢止。
新增分析師參選限制
從修訂內容來看,修訂版規范新增了若干對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的限制。
在第八條增加第三款,分析師被公司內部重大問責,當年不得參加評選。
在第四款中增加被中國證券業協會立案調查的情況,限制相關分析師參加評選。
增加第五款,分析師在參評期間或者評選結果公布后當年因違法違規受到處理或立案調查,分析師所在機構應當向評選主辦方提出取消相關分析師及其所在參評團隊繼續參評或當年獲得的獎項。
增加第六款,分析師在參評期間出現聲譽事件,公司應立即進行合規審查,發現分析師存在違規行為,公司應及時向評選主辦方提出終止相關分析師及其所在參評團隊繼續參評。
加強分析師評選管理
規范分析師評選的監管舉措早已有之。2019年10月,就在某券商“不雅飯局”事件后,中證協即發布了《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范》,要求證券公司應對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各個環節廉潔自律的內控機制。
上述評選規范發布后,對指導證券公司加強對證券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管理,凈化分析師評選市場環境,促進證券研究業務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有賣方投研人士分析稱,新增的條款之一——分析師在參評期間出現聲譽事件,公司應立即進行合規審查,發現分析師存在違規行為,公司應及時向評選主辦方提出終止相關分析師及其所在參評團隊繼續參評,或正是對這一現象進行規范!爸С直O管加強規范,評選不應該變成一個名利場,分析師應該回歸到扎實的投研工作中!
此外,監管機構還對券商研報業務違規行為加強關注。據不完全統計,5月以來,多地證監局已對二十余家券商機構及相關券商分析師的研報業務違規行為實施處罰,共開出“罰單”超40張,具體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
監管部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零容忍”監管方針,持續強化研報業務監管執法,各證券公司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不斷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