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財政部網站發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動評審結果公示》,首批15個城市擬獲得財政部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15個城市為(按行政區劃排序):石家莊、太原、沈陽、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島、武漢、東莞、重慶、成都、西安。公示期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自2024年起,中央財政創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點支持城市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改善人居環境,推動建立“好社區、好城區”,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助力城市高質量發展。
根據安排,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對象是地級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區、市)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首批評選15個示范城市,重點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長江經濟帶沿線大城市傾斜,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重點支持城市地下管網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網“廠網一體”建設改造等。
示范城市需同時滿足以下基礎條件:建立推動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機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城市財力應滿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低,不得因開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隱性債務;近年來未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出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負面輿情事件。
兩部門表示,力爭通過3年示范,城市地下管網集約敷設水平和安全性穩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顯著提升,市政基礎設施短板弱項得到有效改善,持續推動老舊片區宜居環境建設,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要,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來源:財政部網站、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