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濟導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今年6月13日,禹城市法院已經對北京通美晶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京通美”)子公司員工張某某作出刑事判決書。
張某某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同時扣押物品復合加熱器4個、臺式電腦一個、華為P30手機一部予以沒收,留卷存查。
判決書顯示,因涉嫌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張某某于2022年2月23日被刑事拘留(未執行),次日被禹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23年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1月5日被逮捕。
禹城市檢察院指控并經法院查明,被告人張某某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10月25日,在山東國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入職當日,張某某與山東國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山東國晶”)簽署了保密及無形資產使用和保護合同,約定張某某在離職后有3年競業禁止期,且解禁后不得泄露山東國晶的商業秘密。在職期間,張某某參與山東國晶復合加熱器研發項目,掌握了摻雜熱解石墨的工藝參數。
2019年6月5日,張某某入職博宇(天津)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博宇”,實際辦公地點為北京博宇半導體工藝器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博字”)后,違反保密約定披露和使用山東國晶的摻雜熱解石墨工藝參數,為天津博宇和博宇(朝陽)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朝陽博字”,與北京博宇、天津博宇互為關聯公司)研發復合加熱器并協助申請專利,致使山東國晶的商業秘密以專利形式對外披露,造成損失156.6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天津博宇、京博宇均是北京通美的子公司。
判決書顯示,在張某某處扣押的手機、電腦中提取到他在天津博宇公司的研發數據,經與山東國晶涉案技術密點進行比對鑒定,意見均為屬于相同技術領域且實質相同,可以證實張佳偉掌握山東國晶技術信息并進行披露,通過申請專利的方式導致商業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
山東國晶方面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公司律師已經在整理材料,準備對北京通美及子公司進行民事訴訟,預計8月中旬正式訴訟。
北京通美成為“注冊釘子戶”,申請三年仍無果
證監會網站顯示,截至8月7日,滬深股市共有5家申請IPO注冊企業,其中科創板3家,主板2家。 
其中北京通美在2022年8月1日就向證監會遞交了注冊申請,距今已整整3年,是5家企業中待“注冊”時間最長的公司,被業內稱為“注冊釘子戶”。目前,該公司的注冊狀態為“進一步問詢中”。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通美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半導體材料科技企業,主要從事磷化銦襯底、砷化鎵襯底、鍺襯底、PBN材料及其他高純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該公司2022年1月10日科創板申報材料被上交所受理,保薦機構為國泰海通證券,擬募集資金11.67億元。2022年7月12日,公司通過上交所上市委會議審議;同年8月1日,公司向證監會申請注冊。
業內人士分析,雖然北京通美在2022年上會時進展順利,但屬于“帶病上會”。科創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59 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顯示,上市委現場問詢的問題中,就包括“發行人及發行人員工是否涉嫌侵犯商業秘密,若涉嫌,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是否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這一條。
據經濟導報記者長期跟蹤調查,在北京通美申報科創板之前的2021年9月,山東國晶就以張某某和北京通美晶體侵犯商業秘密為由,向山東德州禹城市公安局報案;2021年10月13日,禹城市公安局認為該案符合立案條件,進行立案偵查。后來經過漫長的偵查,公安機關克服重重困難固定了張某某的犯罪證據鏈。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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